北京落户口积分如何获得,北京落户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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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落户的积分规则有哪些
1、职住区域指标: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2、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关注点有两点:一是合法就业,二是稳定就业。一年3分,这个很容易计算。
3、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法律分析: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在市***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积分落户北京怎么办理
申请落户的流程如下: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单位统一申报→北京市***向社会公布落户分值→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进行公示→通过公示即可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
非北京户籍公民,若需要在当地办理户口积分落户,除了要求满足当地最基本的落户条件以外,还应该从多方面去取得积分,以最大的优势参加当年的积分落户(北京没有固定积分落户的数字,具体落户积分以当年***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
北京积分落户的申请流程: 前期: 注册、认证 在“北京通”APP或“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中注册,并通过人脸识别或银行卡方式达到L3级(中级)认证。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因尚未在京确定落户地址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落户的,资格予以保留。4项资格条件持有本市的居住证申请人需要持有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一般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
1、北京落户积分计算方法如下: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2、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3、北京积分落户积分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指标: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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