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北京落户优惠政策,烈士户籍
今天给各位分享烈士北京落户优惠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烈士户籍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北京市军人家属落户政策
- 2、北京军人转业落户政策
- 3、烈士子女待遇最新政策
北京市军人家属落户政策
北京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应符合以下条件: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房产证》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法律分析:儿子是非北京户籍入伍的现役军人,而其妻子是北京常住户籍的公民、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才能转业进入北京市安置和由人民***(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工作的。
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有关政策由军队参照党中央关于北京市新增落户审批和管理文件精神另行制定,新政策出台前仍暂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北京军人转业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儿子是非北京户籍入伍的现役军人,而其妻子是北京常住户籍的公民、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才能转业进入北京市安置和由人民***(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工作的。
未婚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在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军人,长期在偏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离退休地安置。
北京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应符合以下条件: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工作落户,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办理北京户口。
烈士子女待遇最新政策
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子女教育优待: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烈士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免交保教费或者学杂费的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烈士子女享有以下待遇: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关于烈士北京落户优惠政策和烈士户籍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bgnfcc.com/post/7514.html